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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旅游服务警示第3号:放假了,做好准备再出行

随着暑假的到来,以学生为主群体的亲子游市场迅速升温。由于季节性的特点,暑期同样是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安全隐患相对较多。同时,这也是《旅游法》颁布实施后迎来的第一个暑期高峰,旅游市场将面临新一轮的挑战。为了使广大旅游者在假期外出旅游能够安全、愉快,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对经营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运营进行安全评估。如遇有气候变化可能影响旅游者安全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或暂停运营。

第二,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三,选择随团出行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随团出游,务必要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仔细审核游、购、娱、吃、住、行的“细节”约定,协商一致后再签字。

第四,选择出国出境旅游的旅游者,应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及其他注意事项,做到守法尊俗、举止文明。保管好护照、通行证、旅游保险单据等重要证件材料。如遇突发事件或需要求助,可向当地中国使领馆通报情况,取得领事协助。

第五,选择自助游、自驾游的旅游者,应设计好旅游路线,提前预订酒店,做好身体、心理、知识、装备的全方位准备,行前关注目的地的气象信息,提高安全意识,切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加强风险防范。

第六,选择探险游的旅游者,应根据探险地环境、项目难易程度和自身健康状况选择探险旅游活动,非专业人士不要参与难度大、要求高的探险活动。自发组织的探险,最好选择有经验的专门的探险游教练,以便发生意外的时候能够得到专业、及时的处理。

第七,出行前,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保险。外出旅游可能会遇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罹患疾病、证件遗失等情况,旅游者可通过保险手段减少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购买时需留意保险的保障范围,根据旅游项目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

第八,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大)队投诉。对涉及餐饮、交通、住宿等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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