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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二、《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HJ 695-2014)

  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13日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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