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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东山(闽粤界) 至潮州古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上报宁(波)(东)莞高速 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粤发改交通[2013]654号)、《关于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项目资金筹措 方案的报告》(粤发改交通[2014]331号)、《关于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评价补充说明的函》(粤发改 交通函[2014]2087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提高闽粤公路通道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经济联系,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二、同意路线起自饶平县东山镇(闽粤界),接福建省已建成通车的漳州至诏安(闽粤界)高速公路,经浮山、樟溪、文祠、归湖,止于潮州市古巷镇,接在建的 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全长约6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在东山、浮山、意溪、文祠、归湖、古巷等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74.2亿元(静态投资70.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7.33亿元,你省安排财政性资金22.35亿元,共计29.68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40%;其余44.52亿元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查明区域断裂特性和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分布情况,深化局部路线方案和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二)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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