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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自治区河池至 百色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上报国家高速公路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广西境河池至百色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发改交通报[2010]401号)、《关于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报告》(桂发改交通报[2014]187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贯彻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河池至百色公路。

二、同意路线起自河池市金城江区北香圩,接已建成通车的六寨(黔桂界)至河池高速公路,经长老、隘洞、东兰、武篆、巴马、所略、龙川,止于百色市右江区 那务村,接已建成通车的百色至隆林(黔桂界)高速公路,全长约18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在北香圩、枫木店、隘口、隘洞、东兰、武篆、巴马、所略、龙川和那务等10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约47公里,其中凤山连接线约3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改建,东兰连接线约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那务连接线约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57.9亿元(静态投资146.1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27.72亿元,你区安排财政性资金 12.48亿元,河池市安排财政性资金4.95亿元,百色市安排财政性资金1.65亿元,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安排6.6亿元,共计53.4 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3.8%;其余104.5亿元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桥址、隧址区及岩溶、地下暗河、软弱地基等为重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优化局部路线方案,做好不良地质地段处治方案研究。

(二)深化局部路段建设方案比选,做好长大纵坡路段安全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三)根据交通流量流向预测分析,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及城市道路的衔接。

(四)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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